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倡议书

一份好的EMBA同学录,是一生的宝贵财富。

我们来自大江南北、长城内外,汇聚在同济的旗帜下,吸吮知识的雨露,探索发展的奥秘。

我们,来自政府部门,来自企业领导,来自金融前沿,来自各行各业。西方先进管理理念,成功企业范例,中国具体国情的学习,使我们贴近发展主旋律,贴近热点,贴近发展。

相逢是缘分,相逢是机遇,相逢是价值。我们来自祖国各地,各行各业的学生聚首同济,是因为我们深知在知识经济时代人才的重要,思想的重要;是因为我们深知一根链条的寿命取决于链条最薄弱环节的质量,一个人群的水平,决定于领头人的水平。

把学生交给最好的老师是同济的一贯风格,我们在最好教授的带领下的学习,升华为一种精神享受。学习使同济悠久的人文传统,深邃的学术思想,自强不息的精神沉淀在我们心灵深处,激励我们追求卓越、崇尚一流。

值此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庆之际,我们倡议成立同济大学EMBA同学会,以锁定我们和母校的不解之情,以求得我们和母校的共同发展,因为我们需要同济,同济需要我们。

共同的价值和功能的追求,使我们走到了一起。我们要珍惜,珍惜这份可遇而不可求的缘分;我们需要丰富,用知识丰富人生,丰富事业;我们要发展,象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一样,同学关系何尝不是第二生产力?同学会促进我们珍惜、促进我们丰富、促进我们发展。

参加EMBA同学会,发展EMBA同学会,象关心我们的发展一样关心我们母校的发展,在共同发展中亮出我们同学会的旗帜,在共同发展中展现我们EMBA人敢立潮头唱大风的时代风范。

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

二00三春季班
二00三秋季班
二00四春季班
班委联合发起

二00四年九月三十日

 

同济大学EMBA同学会

章  程

第一章

  • 名称:同济大学EMBA同学会。

第二条宗旨:加强全体EMBA同学与母校、校友之间的联系、团结和合作,促进同学之间开展学术和联谊活动,支持校友创业与拓展,发扬母校优良传统,致力于母校和校友的共同发展,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。

第三条性质:同学会由同济大学EMBA学员发起,是服务全体同济EMBA同学的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。同济大学EMBA同学会隶属于同济大学校友总会。

第四条工作方式: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同济校纪校规及有关规定,依照本组织章程和有关条例,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,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。以(但不限于)联谊、论坛、沙龙、俱乐部、捐赠、校企共建、短期课程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。

第五条办公地点:暂定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。

第二章

第六条凡同济大学EMBA历届同学,承认本会章程,经本人申请,填写会员登记表,交纳会费,即为本会会员。

第七条会员的权利

1、在产生同学会各种机构成员时,有推举权和被推举权。

2、参加同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
3、对同学会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。

4、优先获得同学会的有关刊物和资料。

5、监督理事会工作,及时获得相关信息。

第八条会员的义务:

1、遵守同学会章程,贯彻同学会宗旨,按时交纳会费。

2、关心支持同学会工作,积极参加同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促进同学间的互相交流。

3、关心支持母校的发展,促进同济EMBA教育的发展,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。

4、积极向同济大学校友总会或本会刊物投送稿件。

  • 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

第九条会员代表大会是同学会的决策机构。会员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。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:
1、修订《同济大学EMBA同学会章程》;
2、选举理事;
3、监督、审议同学会的经费收入及支出情况;
4、听取理事会工作报告,并对理事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。
5、表决本会终止动议。

第十条会员代表由各班会员选举产生,每班选举会员代表4-6名。会员代表选举由秘书处组织。会员代表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,不设候选人。参加投票的会员人数超过所在班会员人数的一半时,选举有效。会员代表任期两年,可以连选连任。

第十一条理事会是同学会的执行机构。理事会成员为10-15人,设理事长1名,副理事长1-3人,秘书长1名。理事会每年召开例会两次,临时会议由理事长召集。理事会成员若一年内缺席会议次数超过一半,视为自动放弃理事席位,另行增补理事。增补理事由理事会提名,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有效。

第十二条理事会成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。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,参加选举会员代表人数超过会员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时选举有效。

第十三条理事会职责:

  • 选举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;邀请相关人士任名誉理事长、名誉理事;
  • 解释《同济大学EMBA同学会章程》;

3、讨论和决定本会工作计划、经费使用预算及其他重大事项,重大事项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时有效;

4、监督、审议同学会的经费收入及支出情况;

5、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,组织讨论研究有关问题;

6、加强海内外校友与同学会的沟通联络,促进学术、科技、经济等方面的交流和发展。

  • 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

第十四条理事长、副理事长由全体理事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。秘书长候选人从理事中产生,由理事长提名,并经全体理事无记名投票通过。参加选举的理事人数超过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二时选举有效。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任期两年,可以连选连任。

第十五条理事长职责:

  • 对外代表本会;

2、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;

3、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;

4、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,审批经费支出;

5、代表理事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,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监督。

第十六条副理事长职责:

  • 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;
  • 分别负责联谊与对外关系、社团、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工作。

第十七条本会设秘书处。秘书长负责秘书处的工作。秘书处从事以下工作:

  • 在理事长的领导下开展本会的日常工作;
  • 组织会员入会、会员代表选举、理事选举、增补理事等工作;

3、负责会员与校方及同学之间的联系;

4、负责对外联络、接待和本会活动的组织等工作。

第五章名誉理事长、名誉理事、常务秘书长

第十八条为提升本会社会影响,拓展社会关系,本会邀请部分学校领导、社会知名人士、政府官员担任名誉理事长、名誉理事。

第十九条为加强同学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与协调,本会设常务秘书长。常务秘书长由EMBA中心负责人担任。

第六章

第二十条本会经费来自会费、校友捐赠、单位或团体赞助或其他收入。经费用于本会的会议费、活动费、办公及其他支出。

第二十一条财务管理与监督:
1、理事会指定专人管理,会计、出纳分开;
2、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用途和事业发展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或个人挪用。本会经费使用采取申报制,经费项目由理事会集体讨论同意确立,经理事长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。经费的使用情况,接受理事会及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。

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

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。

第二十三条根据需要,会员可提出章程修改的建议,并以文字形式上报理事会。由理事会讨论章程修改,并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。

第七章终止程序

第二十四条本会完成目的或自行解散,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。

第二十五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。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人数需达到全体会员代表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有效。

第八章附则

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,并抄送同济大学校友会办公室备案。

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
同济大学EMBA同学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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